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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农业部出新规:以后在农村做生意要建信用档案

    信息发布者:芒果味的芒果
    2017-10-07 22:07:10    来源:土地论坛   转载

      前阵的欧洲“毒鸡蛋”风波再次将农产品安全问题推上了风口浪尖,也让欧盟食品安全信息共享机制的漏洞暴露无遗,完善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,在全球范围都任重道远。


      在国内,尽管近年农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有一定进展,但部分生产经营主体仍存在诚信意识薄弱的情况,包括非法添加有害物质、违规使用农药、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行为还是时有发生。


      对此,农业部近日出台《关于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的通知》,力图以建立“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”的方式,打击不诚信经营的不良商家。


    哪些经营者必须建档?

     

      根据农业部通知,只要是从事农资和农产品规模生产的生产经营主体,就需要登记建档。

     

      主要包括以下6类经营主体:家庭农场;种养殖大户;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;农民专业合作社;农资生产经营企业;农资社会化服务组织

     

      除此之外,农业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散户也逐步纳入信用建档范围之内。



    信用建档为什么能预防农产品安全问题?

     

      农业部将对全国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名称、社会信用代码、行政许可、行政处罚信息、认证或登记信息、监督检查信息、奖励信息等各项信息进行登记建档,并实施动态管理,在信息变动时及时更新。

     

      今后,这些档案信息将成为政府监督、市场评价和消费选择的重要依据,构建起以信用为核心,事前信用承诺、事中信用监管、事后信用评价的新型监管机制,使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公开化、透明化,从而解决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农产品安全问题。


    什么时候完成建档?

     

      全部建档工作计划在2019年底前完成。2017年底首先将重点完成国家级、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域内的建档工作;2018年底时,预计将完成全国粮食大县、“菜篮子”产品主产县、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等区域内的建档工作;2019年底将基本实现全覆盖。

     

      对于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来说,在信用登记逐步落实之后,必须将更多精力放在切实提高产品质量上,才能避免被市场淘汰的命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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